目前分類:肺癌藥物及知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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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晃 | 2010 七月 16

十幾年前台灣曾經風行利用鯊魚軟骨來治療癌症病患,主要是從一些動物實驗跟科學報導分析鯊魚不會罹患癌症或者鯊魚軟骨裡有抗癌成份等。但是最近一篇很重要的臨床實驗是在美國國家癌症研究中心實驗,即在標準癌症治療中加入以鯊魚軟骨製成的藥物來治療400名非小細胞肺癌的病患,結果發現全存活期、無疾病惡化期或腫瘤的縮小等等,不論是否服用鯊魚軟骨,在統計學上都沒有差異,而且有趣的是服用鯊魚軟骨的這組病患平均存活期是14.4個月,比不服用的這組整整少了一個月。為什麼鯊魚軟骨會被當成治療癌症的偏方呢?因為當時在動物實驗上有報導鯊魚軟骨可以減緩癌症周圍血管的增生,但是在臨床上目前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它對治療癌症有任何幫助,癌症的病患還是必須依照醫師的指示不要任意服用沒有科學根據的偏方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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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晃 | 2010 六月 11日】

非小細胞肺癌的治療非常困難,而且它的維持治療目前被承認的藥劑只有Alimta,而標靶治療只能用於進展性的非小細胞而不能當作維持治療使用,但是最近FDA以12比1的投票比例通過准予Erlotinib當作非小細胞肺癌的維持治療,也就非小細胞肺癌經過四次含有鉑金platinum的化學治療使用後疾病不再進行,則可以使用Erlotinib當作維持治療,FDA准予使用這個藥物作為維持治療是依據第三相的SATURN的國際研究,這個研究一共有889名進行性的非小細胞肺癌病患以Erlotinib用在第一線化學治療後作為維持治療,結果發現能夠比控制組增加23%的存活率,也就是使用Erlotinib是12個月,對照組是11個月,危險係數是0.81,可以減少19%的死亡率,無疾病惡化期是增加41%(2.8個月 vs. 2.6個月,危險係數是0.71,可以減少29%的疾病惡化)。它的副作用是49%的病患會發生第三度的皮膚溼疹、第三度的腹瀉也高達20%,無論如何能增加一個月的存活率,使用這個藥品是值得的,問題是Erlotinib太貴健保也不給付,希望能夠有更好方法來延長病患生命。非小細胞肺癌存活率只有一年左右,可能短短一年中都在接受化學治療跟標靶治療,都必須忍受治療副作用,以生活品質的觀點來看也有它的問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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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榮總 血液腫瘤科 趙大中醫師 | 2010 五月 04日】

近年來,癌症治療新藥的發展方向從傳統的化學治療逐漸轉移到標靶治療藥物的研發。標靶治療藥物的原理是針對一個在腫瘤細胞大量表現的「重要物質」做為目標,而這個「重要物質」會對腫瘤細胞的生長、繁殖、轉移等具有重要的功能;藉由標靶治療藥物的作用,能抑制這個「重要物質」的功能,因此能使腫瘤細胞停止生長、繁殖,甚至死亡。而理想的標靶治療藥物因為儘量只針對腫瘤細胞作用,所以因治療所帶來的副作用可能比傳統的化學治療來得少。

符合這種理想的藥物目前有一個範例,就是用在慢性骨髓性白血病及胃腸道基質瘤的Imatinib(Glivec基利克),它是針對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細胞內的BCR-ABL及胃腸道基質瘤上的c-kit(CD117)蛋白質,因為它優異的療效,目前已經徹底改變了這二種疾病的治療方式。另一個發展標靶治療藥物相當重要且熱門的標的是表皮生長因子接受體(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簡稱EGFR)。它是位在細胞膜上的一個蛋白質,其結構可分為細胞膜外接受器的部分、穿過細胞膜的部分及細胞膜內的尾部,這個尾部具有ATP附著的位置及酪胺酸激酶的活性。當EGFR在腫瘤細胞上過度表現且受到刺激時,腫瘤細胞會進一步加快生長繁殖並減少凋亡,同時可見到血管新生及侵犯轉移的現象。EGFR在許多種癌細胞上具有過度表現的現象,包括肺癌、大腸直腸癌、胰臟癌、乳癌、頭頸癌、膀胱癌、卵巢癌,因此EGFR在近年來被視為重要的癌症標靶治療的標的。目前已有2個針對EGFR的藥物問市,分別是gefitinib(Iressa)及erlotinib(Tarceva)。他們均屬於小分子的EGFR酪胺酸激酶抑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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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榮民總醫院 胸腔部 陳育民師 | 2010 五月 04

到目前為止,針對擴展期(無法手術切除的第三期)與有遠端轉移(第四期)的非小細胞肺癌病患的第一線標準治療,是使用含鉑(cisplatin順鉑,或carboplatin帝鉑)的藥品,加上一項第三代抗癌藥物(paclitaxel太平洋紫杉醇、docetaxel歐洲紫杉醇、gemcitabine健擇或vinorelbine溫諾平),共包括二種藥品的化學藥物治療。對於體力與活動力較好的病患,給予46療程的治療,然後讓病患休息,定期於門診追蹤檢查,復發時,再給予第二線的化學藥物治療或標靶治療。

何要選擇「第三代藥品」加上「鉑類」的二種藥品組合,主要是這樣的治療效果比「第二代藥品」加上「鉑類」效果好,副作用也較少。至於選擇二種藥品的組合,而不選擇三種藥品,主要是因為三種藥品的副作用明顯增加,而對病患壽命的延長並沒有幫助。至於為何只接受四到六個療程的治療,而不一直持續治療或乘勝追擊下去,主要是有些研究發現使用目前的第三代藥品在治療超過四個療程,或增加使用維持性療法(maintenance therapy)時,並不能延長病患的壽命,反而可能增加副作用,降低病患的生活品質。有些學者建議將紫杉醇類藥品的注射療程由每三週一次改為每週一次。這樣的治療可能可以減少部份副作用,卻也增加回診次數,並增加使用類固醇(預防紫杉醇類藥品的過敏反應或減少體液堆積)的次數或總劑量。

即然第一線化療是第三代抗癌藥加上鉑類,到底那一種第三代抗癌藥是最好的選擇,答案是四種藥品達到的效果類似,只是副作用不同,注射的方式與時間不同而已。如果病患體力較差,有心臟衰竭現象或腎功能不全者,應選擇帝鉑而不用順鉑,也可以考慮使用兩種第三代抗癌藥合併使用,而不使用鉑類藥品。如果使用兩種第三代抗癌藥時,其中一種必須是「健擇」配上另外三種藥品之一,以免好處(副作用較少,可以維持較好的生活品質)沒出現,就先出現壞處(副作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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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新探30期  國家衛生研究院 癌症研究組 陳志丞醫師 | 2009 元月 16

大約有40﹪的肋膜積水是由惡性腫瘤所引起的,這種由惡性腫瘤轉移至肋膜所引起的肋膜積水稱為惡性肋膜積水(malignant pleural effusion)。惡性腫瘤合併肋膜積水通常意味著疾病已惡化或無法治癒,即使如此,透過適當的治療,許多惡性肋膜積水依然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正常的肋膜腔內約含有10至40㏄肋膜液,它的生理作用是作為分隔肺及胸壁的緩衝地帶。正常的肋膜液是由肋膜的壁層微血管所產生,而由壁層淋巴管回收,一般肋膜液回收的容量約可達產生的28倍。所以於正常情況下不太可能會有肋膜腔積水的現象。

惡性腫瘤如果轉移至肋膜時,有時會改變肋膜的通透度,有時會阻礙了淋巴管的回收,此時只要肋膜液產生的速度大於回收的速度,就會形成所謂的惡性肋膜積水。有時即使惡性腫瘤並沒有轉移至肋膜,而是轉移至肺或縱膈腔,導致淋巴回收受阻,也可能形成肋膜積水。

惡性肋膜積水的診斷主要是靠肋膜液的細胞學檢查或是肋膜穿刺切片檢查而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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